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凝聚产业共识 携手版权保护 2020服贸会“音乐产

来源:产业与科技论坛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9-0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原标题:凝聚产业共识 携手版权保护 2020服贸会“音乐产业发展论坛”在京举行 \r\t\t\t\t\t\t\t\t\t \r\t\t\t\t\t\t\t\t\t\t \r\t\t\t\t\t\t\t\t\t \r\t\t\t\t\t\t\t\t\t\t \r\t\t\t\t\t\t\t\t\t \r\t\t\t\t\t\t\t\t 2020服贸

原标题:凝聚产业共识 携手版权保护 2020服贸会“音乐产业发展论坛”在京举行

\r\t\t\t\t\t\t\t\t\t
\r\t\t\t\t\t\t\t\t\t\t\"\"\r\t\t\t\t\t\t\t\t\t\"\"\r\t\t\t\t\t\t\t\t\t\t

\r\t\t\t\t\t\t\t\t\t
\r\t\t\t\t\t\t\t\t

2020服贸会“音乐产业发展论坛”现场

凝聚产业共识,携手版权保护。9月6日,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音乐产业发展论坛”在京举行,论坛由人民日报数字传播主办,成都嗨翻屋科技有限公司承办,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支持,主题为“中国音乐 世界舞台”。

人民日报数字传播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涛在致辞中表示,人民日报数字传播紧密关注知识产权领域特别是版权领域的发展动态,积极进入到数字版权产业领域,不断为传播好党的声音拓展新的渠道与平台,确立了阅读、影像和音乐三大板块业务,积极打造人民阅读、人民影像和人民动听的三大品牌。其中,与成都嗨翻屋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打造的“人民动听”智慧音乐云平台,致力于为音乐内容生态中的生产者和使用者提供版权交易和增值服务,为数字音乐版权在多场景的高效应用注入新动能。

面对未来,人民日报数字传播期待与行业内的主管部门和企业单位一道,让更多人、更多领域了解音乐版权产业,持续推动音乐版权产业健康发展。这一过程中,人民日报数字传播愿做一把“号”,吹响音乐版权产业的奋进之歌;也愿做一面“鼓”,敲响整个社会对音乐版权的重视;更愿意做一根“弦”,拉近产业内的各个方面,共同谱写推动音乐版权产业发展、弦动我心的美好旋律。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数字出版研究所所长王飚在致辞中介绍,该所编纂的《2018年——2019年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中有所统计,有29.4%的用户购买付费音乐包,26.4%的用户购买单曲,21.9%的用户购买了数字专辑,20.4%的用户在音乐客户端体验过知识付费,相当一部分用户倾向于为自己喜欢的音乐和专辑付费,用户在手机音乐客户端的付费习惯正逐渐养成。整个行业、整个社会对版权保护的意识也不断提高。

此外他呼吁,直播平台不只要对直播内容及上传的视频加强监管,也要建立完善的风控及侵权应对体系,对于侵权投诉给予关注并及时处理。面对直播视频使用音乐的需求不断增多、直播平台及主播面临侵权的风险不断上升的情况,直播平台可以考虑建立版权合作机制,加强风险防范,提高版权的授权率,降低侵权风险。

\r\t\t\t\t\t\t\t\t\t
\r\t\t\t\t\t\t\t\t\t\t\"\"\r\t\t\t\t\t\t\t\t\t\"\"\r\t\t\t\t\t\t\t\t\t\t

\r\t\t\t\t\t\t\t\t\t
\r\t\t\t\t\t\t\t\t
“数字音乐+直播规范新探索”圆桌论坛环节

在随后的圆桌论坛环节,来自音乐产业链上下游不同环节的业界嘉宾们,就“数字音乐+直播规范化新探索”的主题进行了多维度的充分交流。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秘书长瞿涛认为,直播是基于粉丝经济和流量变现的模式,是一种创新的商业模式,把直播和音乐真正结合起来,通过及时互动的方式,让大家享受音乐的普惠,同时也为音乐去付费和买单。正是基于这种创新的模式,造就了我们今天那些大的泛娱乐的互联网平台,造就了市场上千亿的产值,让更多音乐被传唱、被展示、被消费。但直播行业内对不同阶段的音乐版权该怎么收费,该交给谁?具体什么样的标准?都还没有厘清。在直播行业已经进入到精细化发展阶段的今天,直播平台、主播在音乐版权使用中各自该承担什么责任,需要协会、厂牌、平台、主播这些相关的所有利益链所有人共同探讨,协同合作,使直播行业走向正规化,真正走向健全的充分尊重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共生共融状态。

文章来源:《产业与科技论坛》 网址: http://www.cyykjltzz.cn/zonghexinwen/2020/0909/672.html



上一篇:长三角产业与城市发展论坛在无锡太湖学院召开
下一篇:深晚报道|2020新基建产业投资论坛在华联城市中

产业与科技论坛投稿 | 产业与科技论坛编辑部| 产业与科技论坛版面费 | 产业与科技论坛论文发表 | 产业与科技论坛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产业与科技论坛》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